通过签署合同,双方的利益和责任得以明确和保障,在写合同时,我们应当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变更,下面是优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项目工程合同精选7篇,感谢您的参阅。
项目工程合同篇1
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委托合同提要:本合同书(协议书连同合同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与附录,称为"本合同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络进度计划,提出各合同控制性进度目标。审查批准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计划变动时,及时提出调整网络计划的意见。
--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性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对施工依据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等进行检查,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对单项工程、隐蔽工程和施工前准备工作等进行检查、验收和签证,发布停工和复工令。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投资控制:协助委托方编制投资控制性目标,和各年的合理投资计划。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资金表,审核承包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合同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安全施工监督:督促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设施,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进行合同内的协调工作。
--协助委托方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和资料。
--编制监理月、季、年报等。做好施工记录,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管理,即档案管理。
附录C 提供设施与设备
甲方:
乙方:
提供设施与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1.……
2.……
3.……
附录D 监理费用及支付
1.监理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总费用为$__元
2.费用支付: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进场费__万元,以后按下表拨款:
年 月 日拨款金额/元备注
附录E 监理机构及主要人员表
1.监理机构:(略)
2.主要监理人员表:
总 监:
副 总 监:
总监代表:
总监办公室:
行 政 部:
合 约 部:
中心试验室:
驻地监理部:
__工程组:
__工程组:
__工程组:
顾问组成员:(略)
项目工程合同篇2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程(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发包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该项目总造价约__________________元),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发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发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完合同签订完成。该工程执行__________市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和工程施工期间政府下发的相关配套文件,取费标准按一类工程一级取费不下浮,材料价格和未计价材料价格按工程施工期间__________________程造价信息单价执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信息,内容包括合同条件、工程量及总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查。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发包单位进行合同洽谈。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发包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以甲方与重庆xx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金额的______%计算。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和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后支付居间费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暂定价)。甲方进场时应先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剩余金额从施工开始,根据甲方收到的.每笔工程款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时,__________日内全部结清(乙方提取的款项,税收、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以劳务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乙方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留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____市____区中级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项目工程合同篇3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范围: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为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三、合同价款
1.代理报酬费用为。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xx年x月x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此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技术职称、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中标单位支付。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贰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第2.1条,但2.1条文件如内容存在冲突的,以签订时间在后的为准,如无法确定签署时间的,以2.1条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为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津政令第3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天津市相关规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委托人的义务
3.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3.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无约定;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无约定;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无约定;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约定;
(7)应尽的其他义务:无约定;
4、受托人的义务
4.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电话号码:
4.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照委托人认可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招标工作。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同时下列服务由受托人组织实施: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招标程序;
2、发布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证金;
3、组织踏勘现场、召开答疑会议和编写答疑纪要,完成备案及发放工作;
4、按照《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5、接收投标文件、主持开标会议;
6、组织评标会议,编写招标情况报告;
7、刊登中标公示,填写、发放中标通知书;
(3)应尽的其他义务:。
5、委托人的权利
5.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利确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等招标过程文件中的全部条款,如项目名称、工程承包方式、标段划分;委托人指定分包的项目;项目的开竣工时间和工期;图纸押金金额及返还时间;评标办法的确定;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及时间,保修金数额;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函的金额;工期奖罚规定;招标组织机构成员组成,评标专家的确定等。
(2)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受托人在招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
①招标工作的组织;
②招标工作的人员安排;
③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
④招标工作阶段性会议、向委托人应作的阶段性汇报以及里程碑时点的安排;
⑤招标工作的风险管理等等,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3)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受托人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及时向委托人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等。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第6.1条第(1)款至第(7)款的约定。
5.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约定。
6、受托人的权利
6.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执行通用条款第7.1条第(1)款至第(6)款。
6.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受托人可向投标人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则不得再要求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受托人收取工本费的,应向投标人开具相应收据或发票。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7、委托代理报酬
7.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服务费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完毕后三十日内由中标单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报酬。
8、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8.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为x/元整
8.2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双方无约定。
8.3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双方无约定。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9、违约
9.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约定;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约定;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约定;
9.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招标咨询服务有误而造成委托人损失,并支付代理报酬的3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受托人须承担因未告知委托人其经营的或参与经营的咨询公司或者下属咨询公司,委托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委托该咨询公司承担相关咨询业务造成的相关责任,均由受托人全部承担,并支付代理报酬的3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应支付代理报酬的7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且承担委托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受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本协议项下相关代理工作,造成招标工作中断、暂停、终止,或者因受托人过错,造成本工程招标工作出现瑕疵,受托人应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受托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应承担责任,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由于受托人不当代理或无权代理而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当予以赔偿;
4、受托人因违反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超额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图纸押金等费用造成的投诉、违规等损失,受托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其他受托方违约责任,受托方应赔偿委托人相应损失的情形。
10、争议
10.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1、合同份数
11.1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贰份。
12、补充条款:
12.1该项目招标代理期间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的招标工程师,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如连续两次不能及时响应委托人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招标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委托人:
受托人:
签约日期:
项目工程合同篇4
1、制定、完善项目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
2、协助部门主管对各项目的信息及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3、组织与指导各项目组做好工程档案的建档工作;
4、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包括:可研报告、合同、预算、中标通知书、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图纸、施工总进度计划表等。
5、及时准确收集各项目的实施情况,每周编制《项目工作周报》并转呈公司领导及部门主管,以便公司实时、全过程地掌控项目进展的情况;
6、负责项目过程资料的收集及竣工资料的整理及建档工作,包括:项目协调(联系)会会议记录、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隐蔽工程报验、竣工资料汇总等;7、收集、汇总各类市场待建项目信息,并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
8、负责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及用户信息的收集、整理;
9、负责公司在建项目建设数据统计,建立、完善并适时更新各类项目资料、档案等数据库;
10、认真完成工程资料的`制作、装订成册及资料交接等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交给其他任务及不确定工作。
项目经理
在工程副总和项目管理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项目经理作为承担项目的总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面组织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计划负责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2、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以及企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施工生产活动,确保合同履约;
3、落实责任,做好现场的动态管理,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工地现场达到约定的文明工地要求;
4、与建设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配合项目管理部做好建设方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工程量确认、工程竣工验收;
5、自觉接受项目管理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作情况,遇重大问题,紧急情况等特殊事项应随时报告,上报各类报表和保证项目管理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6、主动积极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对所承担的项目开展竣工结算,并对项目中涉及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7、有权对项目组的人员、生产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使用、调配和管理,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具体权利为:
(一)项目的用人权。提名确定项目小组成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不服从项目经理指挥,协调工作困难,影响项目正常工作的项目组成员有权进行更换(核心成员需要项目管理批准);
(二)涉及项目的财、物等生产资源的优先支配权;
(三)对项目内各项工作的调度权和指挥权;
(四)成员考核奖惩权。对项目组成员在承担项目中绩效考核有优先决定权,但必须确保做到公正、公开。
8、完成上级主管交给其他任务及不确定工作。
集成实施技术员在项目管理部的领导和项目经理直接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按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2、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技术支持和客户培训。
3、认真检查设备使用状况,做好保养维护工作。
4、对所实施施工产品及时进行检验。
5、认真填好施工记录,做好项目的技术档案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和班后清理工作。
6、执行售后运行保养和故障维修,做好维修保养记录等原始记录。
7、完成上级主管交给其他任务及不确定工作。
项目工程合同篇5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将 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内容。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1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 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 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 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 元或仅支付 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工程合同篇6
1、工程保证金的约定: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任务,合同签订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30万元(主体三层砼浇筑完毕三天内无息退20万元予乙方;主体完毕后,三天内无息退10元予乙方)。
2、主体完工后按实际进度的%支付劳务款予乙方帐户。
3、主体以后按月进度支付劳务款总额的%,分户验收预留%、最后留%、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为年,保修期其后无息退还予乙方。
4.若乙方向甲方领取包干价内材料,该材料费用在付款时扣除,罚款单在当月结账时扣除。
i.甲方在拔付进度款予乙方后,必须发放到工人手中。如乙方挪用甲方发放的劳务费,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由乙方负责。
项目工程合同篇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排除六组间超内毛石挡墙因倒蹋所造成的安全隐患,经管理处研究决定,以总包干的形式将挡墙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就该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间塘内挡墙维修工程以总包干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挡土墙长度约15米,高约2米。
二、工程方案
挡墙为浆砌毛石,底板宽1.2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挡墙顶宽0.6米,挡墙毛石勾平缝,墙顶水泥扫平,挡墙与路之间缝隙用沙土夯实(毛石强度等级mv20,1:2水泥砂浆强度等级m10)。
三、工程价格
1、按照砌毛石每立方米270元(包括毛石面勾平缝,沙土夯实缝隙,水泥沙浆扫平等)。
2、抽水台班费用 元。
四、工程期限:自此合同签订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如甲方要求暂停工作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否则不得延误。
五、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现场丈量,按实际工程
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结算。甲方按总工程款的70%付给乙方,其余30%为该工程的质保押金一年后付清。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应按期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现在施工中有偷工减料不按方案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在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扣险其质保金,如质量问题所引发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如发生大小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理。
八、其它事项:在本合同以外需要增加的工程项目,应由甲方负责人同意和现场签证方能认可,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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