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推荐及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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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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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将阅读的体验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在阅读中发现自己的情感与价值观的变化,下面是优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书推荐及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书推荐及读后感6篇

书推荐及读后感篇1

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其中让我感到最难忘的是他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的过程。

阿廖沙第一次做仆人的时候,男东家教过他绘画。但是,年老的女东家和年轻的女东家都不同意。为此,他们三个人还大吵了一架。之后,每当阿廖沙画画的时候,老太婆就跟阿廖沙捣乱。比如:把啤酒弄翻在阿廖沙的画纸上,叫阿廖沙去擦干净的窗户……而且,老太婆和女东家都反对阿廖沙看书。一但看见阿廖沙的书,就烧掉、扔掉、撕掉,有时,甚至还把阿廖沙痛打一顿。当阿廖沙第二次做仆人的时候,他还是受着同样的痛苦。有一次,阿廖沙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被老太婆痛打了一顿,虽然不怎么痛,但是,有很多小木刺扎进了他的背上。最终,医生帮阿廖沙一共拔出了四十二根木刺,这是常人所承受不了的。

阿廖沙第三次做仆人就好多了,他遇见了一个很长时间没有见到的人—他的继父。于是他就每天与他的继父谈论书的问题。他的继父经常给阿廖沙推荐书籍。但是,老太婆和女东家常常在背后说阿廖沙继父的坏话,这让阿廖沙很生气。

高尔基是多么伟大呀!他身边的.人都反对他看书、学习,但是,他通过对书籍的酷爱,认真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高尔基终于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优秀作家。而我们呢?有一个让我们学习的课堂,却不认认真真地学习,反而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

当我读完了这本《在人间》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惨淡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家长每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用天壤之别这个词语来形容阿廖沙和我们的童年之间的差别也毫不夸张。

同学们,请珍惜现在的童年生活吧!

书推荐及读后感篇2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书推荐及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这本书这本书是由德国的雅各。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编写的。

里面主要讲的是一个叫仙德蕾拉的小女孩,她从小就没有母亲,自己的爸爸又娶了一位新妈妈,而这位新妈妈又带来了一对姐妹,仙德蕾拉很是高兴,但是这位新妈妈和那一对姐妹对仙德蕾拉很不友好,总是让仙德蕾拉干这个干那个,还常常嘲笑仙德蕾拉,到了晚上,仙德蕾拉就爬上小阁楼,因为那里才是仙德蕾拉睡觉的地方,这个地方又脏又窄,所以仙德蕾拉的身上总是脏兮兮的,姐妹都叫她“灰姑娘”,这天晚上,皇宫就办舞会邀请全国人民都去参加舞会,那俩姐妹也收到了请帖,她们激动的不得了,直接跑向卧室,过了一会儿,她们出来了,她们穿的都非常漂亮,灰姑娘羡慕死了,但是再比比自己身穿的衣服,姐妹临走的时候嘱咐灰姑娘:“等我们回来家里必须打扫干净!!”,灰姑娘伤心的都要哭了,就在她打扫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位老婆婆,她问灰姑娘:“你想去参加舞会吗?”,灰姑娘停下手里的活,站起来激动的说:“难道您有办法吗?”,老婆婆没有说话,只是挥动了几下手里的.拐杖,灰姑娘立刻变得漂亮了,穿的竟然是水晶鞋!老婆婆给灰姑娘交代了几句就走了。灰姑娘乘着马车到达了皇宫,进了皇宫,整个皇宫的人都惊呆了,他们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人。

这故事告诉了我,对别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的珍惜!

书推荐及读后感篇4

虚荣心人人都有,但是不能让虚荣心蒙住了自己的双眼呀。

在妈妈的百般推荐下我不耐烦的读了莫泊桑这本短篇小说集。当我看到最后一篇文章的时候,觉得莫泊桑给这篇短文起了这样一个名字:“项链”我以为他是要用很多奢华的词来形容项链,但是我想错了。

一位长得风韵迷人却由于造化作弄的女人,她觉得自己应该生活的高贵,享受各种考究和奢华的生活,因此,她经常满腹委屈。

一天她和她的丈夫要去参加一个晚会,原以为她会欣喜若狂,但是她却非常生气。因为他没有一件像样子的衣服,丈夫就拿出四百发郎让她去做衣服,她有向朋友借了一条光彩夺目的钻石项链。但是当舞会结束后他发现项链丢了。后来她拼命地还钱,这样的'生活她整整过了10年。,当她和朋友交谈的时候才知道那条项链是假的??????

看到这里,我想你一定有一种酸酸的感觉。为那位当时虚荣心蒙住双眼的女人感到悲伤吧。

是呀,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但是当我们蒙住自己的双眼时,就要为此付出代价

以前妈妈一上街就买衣服,我劝他了多次都没有用,她还说:“说不定你长大了,比你老妈还疯狂。”日复一日,妈妈的衣柜就要“爆炸”了,而我长得很快,妈妈只好把这些她心爱的衣服都让我穿。虽然这不叫虚荣,这也算是爱逛街的代价吧!

曾经听说过上海的女人有的月收入20xx-3000元,她们宁肯上班走路,省吃省穿,攒半年的工资去买一个名牌的包包,鞋子,衣服,化妆品等。虽然背上名牌的包包觉得自己显得高贵,但是他们失去的是自由和快乐。

古今中外,男女老少都会有点虚荣心,但是我们不要像马蒂尔德那样用虚荣心蒙住双眼,为此把自己的青春,时间都付出。

书推荐及读后感篇5

爱是童话故事永远的,它能够温暖人们孤独的心,它能够给你战胜困难的勇气,它能够重新燃起人们生活的希望,它还能够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那到底什么是爱?《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让我找到了真正的爱,懂得了生命的价值。

故事的主角——爱德华是一只自命不凡的瓷兔子,他被小主人阿比林宠爱着,穿着华丽的丝绸衣服,佩戴着金怀表,可他空洞的陶瓷躯体内没有任何人,只有他自己。在一次跟着阿比林远航时,爱德华被两个淘气的男孩扔到了海里,于是一场奇妙的旅行拉开了帷幕。在海底呆了297天后,满心害怕的爱德华被一个渔夫捞起来,刚刚学会了倾听,又被渔夫的女儿内莉扔进垃圾堆。流浪狗露西把爱德华带给了流浪汉,他们一起搭着火车到处流浪,可爱德华又被冷酷的乘务员扔出去,阴差阳错地被一个老奶奶捡回家,成为田间驱赶乌鸦的稻草人。小男孩布赖斯解救了爱德华,把它送给自己的妹妹萨拉·鲁思,可这个病危的小女孩儿不久便去世了。之后爱德华跟着布赖斯去孟斐斯街道上卖艺,可怜的爱德华脑袋又被一个可恶的厨师重重地摔碎……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而又令人兴奋——被修复的爱德华最后回到了原来的主人阿比林身边,此时她已经成为妈 妈了。

读着读着,我的心被爱德华颠沛流离的命运牵扯着,看着他经历一个又一个主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名字;看着他饱尝人间的幸福,还有生离死别的痛苦;看着他那颗空洞的陶瓷心,慢慢地被爱填满,又一次次破碎……萨拉·鲁思是爱德华第一次爱上的人,他从这个小女孩身上体会到被唯一需要的感觉,他多想保护这个小女孩啊,他为萨拉·鲁思跳舞,陪她一起在床上玩,和她一起看星星,可是当他眼睁睁地看着她憔悴、死去,却又无能为力。这是爱德华第一次知道自己"爱过她",那颗陶瓷心在爱的感召下剧烈地疼痛起来。在每个夜晚,爱德华都会用他那永远睁着的大眼睛仰望星空,念叨着一个个爱过自己的人的名字。是的,只有经历过,才更懂得珍惜,只有被伤害过,才会真正成熟。我想,瓷兔子爱德华经历了心碎和等待,已经学会了什么是爱,再次回到主人身边以后,一定会更加珍惜生活,珍惜友情,一定会加倍回报自己的主人。

从瓷兔子爱德华身上,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生活在温室的我,心里面装的是"大大"的自己,吃水果时,我心安理得地享受最甜的果肉,晚上睡觉时,连上个厕所都要叫爸爸开灯,每逢周末,即使妈 妈再疲劳,我仍然要拖着她带我去超市闲逛,或者陪我打球……现在想起这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就会不由自主脸红起来。父母给我的爱是无私的,如果我只知道被爱,不知满足地索取,只会成为一个令人讨厌的"寄生虫"!爸爸妈 妈也有自己的工作,也有忙不完的家务,为什么非得围着我团团转呢?于是我试着用自己的行动去回报爱,当我在妇女节那天给妈 妈做营养早餐时,当我在爸爸疲劳时给他捶背、按摩时,当我用零花钱给爷爷奶奶买水果时,当我给婆婆洗袜子,主动带小表妹玩耍时,从大人们一张张笑脸上,我分明看到了欢喜和欣慰。我又想起了玩具店里那个已经100岁的老娃娃对爱德华说的话:"如果你不打算爱或被爱,那么整个生命之旅都是毫无意义的。"是的,只有懂得爱别人,这样才能被人所爱,也只有这样,你才能拥有丰富而完满的人生。

在爱德华的奇妙旅程中,他感受到许多形式不同的爱,细心地呵护是爱,深情地倾诉是爱,耐心地陪伴是爱,甚至,还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爱德华重生那个片段,爱德华被厨师狠狠地摔在柜台上,他的头颅碎成了21块瓷片。布赖斯着急地捧着爱德华去求修理商帮忙,可奸商卢修斯·克拉克知道布赖斯付不起钱,便给他两个选择——或者送到别的店去修,或者让爱德华修好后属于修理者。布赖斯选择了后者,他宁愿失去爱德华,也要尽力让他复原。他们这么深厚的友情,怎么能说放手就放手呢?我心里有些不解,但是当我再次阅读的时候,我理解了布赖斯矛盾的心理。虽然缺少了爱德华,布赖斯卖艺就少了助手,但是与其保留一个破碎的瓷兔子,不如让他重新拥有生命——即使不再属于自己。当布赖斯再一次来到玩具店,想再来看一看自己的好朋友时,奸商卢修斯竟然把他赶了出去。看着布赖斯失望离去的背影,我懂得了,世界上还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也许他正在心里默默地祝福爱德华得到新生呢!

在很多人的眼里,爱德华也许就是一个玩具,但他和我们一样,同样具有感受爱的能力,同样在等待真爱。还记得幼儿园时婆婆抓来了一只小麻雀,把它关在鸟笼里给我当玩具。我乐滋滋地给它喂食,可是它却疯了似的在笼里蹦来跳去,把我喂给它的水和小米都打翻了。"不吃你会饿死的!"我气鼓鼓地抛下一句话就去向妈 妈汇报。眼看着它一天天憔悴,后来在妈 妈的劝说下我才不情愿地把它放掉。现在想想小时候的我真的太傻了,以为我的爱能让麻雀留在身边,殊不知麻雀是一种向往自由的鸟儿,宁愿饿死也不会吃笼子里的食物。幸好我选择了及时放手,要不就会留下深深的遗憾。放手意味着尊重,它需要打开自己的心门,让爱的阳光照射进来。

凯特·迪卡米洛的《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是一本凝重温情的爱之书,爱德华一路的.见闻与艰辛令我感慨万分,经过这次奇妙的旅行,原本不懂得爱的爱德华学会了爱,并重新得到了爱,可以说,这也是一次寻找爱的心灵旅程。生命也是一次奇妙而艰辛的旅程,在爱的指引下,爱德华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让我们也在这条爱的道路上勇敢前行,寻找生命的价值!

书推荐及读后感篇6

月光透过窗格,投下四方信笺似的光影,唤起我所有被深埋的记忆。

自爷爷去世,老房子归他人,我就再也没有回到那里。那片像糖纸般包裹着我几乎整个童年的土地,是否还存留有我童年的痕迹?

那片广阔的棉花田还在吧?童年的我,一步一跳地跟在爷爷身后,突然被那么一片开着白色黄花朵的植物所吸引。爷爷说那叫棉花。呵呵,好温暖的名字!站在它们中间,摘下一朵。源于相信每一朵花就是一座宫殿,而那贪吃的虫子就是童话中的拇指姑娘。将花紧贴脸,又好似用脸去贴近花。感受到,那如密一样绵软的丝滑,我感觉自己里美更近了。有谁能告诉我,那些被我用稚嫩小手抚摸过的棉花,在近十轮风雨冰霜后,花瓣是否还留存我掌心的温度?

那条小河还是同样的清澈吗?酷热的盛夏,它曾是我天然的空调。坐在散发着浓香的青草芳香的岸边,让双脚接受溪水的抚摸、让双脚在水中荡漾,激起细小的水花,不时与水中鱼儿打个照面。拔根小草,学着村头那灵巧的妇人编小虫,却怎么也学不上,也不恼,再来一次。许多个静谧的下午,便在双脚荡起波纹的推助下,与一次又一次的努力中悄然溜走,只留下一个惬意悠闲的身影镶嵌在飞逝的时光画册中。有谁可以告诉我,那片因为我而荡起波纹的小溪水,在风吹冰封后是否还有一圈属于我的涟漪?

那个旧墙角的秘密还没有被发现吧?总在几经确定无人之后,将自己的小宝贝埋在那个旧墙角,仿佛害怕被别人拿走自己的一切。让我想想,里面应该有几片彩色的玻璃纸、一个酒瓶盖、一片扇形的树叶、一张写有毛笔字的小纸片——写着爷爷教我的第一个字,还应该有几颗从粮罐里偷出来准备喂小山羊的花生米……谁能告诉我,那个可怜的居于阴暗之处的墙角,在铁锹与砖石的洗礼后是否还能一样不少地保留我的收藏?

那棵枣树还在结着栆吧,口中的甜味,仿佛从未消失;那片青藤还该四季常青吧,荡秋千的欢笑至今任存在耳边。

童年的痕迹呀,你还在吗?当蜻蜓飞过小溪,停在对面的草叶上,我只能眺望。

相信那痕迹,早已深刻在我的心中,酿成我心中无边的回忆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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