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腻的读后感能够让我们在文字中找到共鸣与感动,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和记忆,优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小说《家》的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1
?追风筝的人》主要讲了一个发生在阿富汗家庭的故事。
一个是阿富汗家庭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一个只是他的仆人——哈桑,这身份差别如此之大的二人却情同手足。阿米尔的母亲因为生产时失血过多而谢世,而哈桑的母亲在生下哈桑还未满七天时就和一群江湖艺人跑了。这两人从小一起长大,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却是“阿米尔”,都是对于他们来说最重要的人。
哈桑对阿米尔十分的忠心,只要是阿米尔想要的,哈桑都会不惜一切地给他。而阿米尔却懦弱,在哈桑受到欺负时,阿米尔为保全自己,不敢上前去保护哈桑。经历过风筝比赛那件事后,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但他不敢说。并且在阿米尔的心中,还对哈桑充满了妒忌。因为父亲总是记得哈桑的生日,给他买礼物,还老是赞赏他,相反对于自己父亲却十分冷淡。所以阿米尔就想着把哈桑和阿里给赶走,自己独占父亲所有的父爱。因此他诬陷哈桑偷了手表和钱,终于把哈桑和阿里逼走了。
阿米尔从一开始就以一个自私和软弱的形象出现。这个形象令我感到厌恶,在厌恶的`同时,也有着同情。相比起来,哈桑的形象就要好得多。但哈桑的忠心让人心疼,并且不值。“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就是哈桑对于阿米尔最忠心的表现,这是要投入多少情感才可以做得到的,但是从头到尾都只有哈桑在一厢情愿地付出,而阿米尔从一开始就是在不停地索取,不停地伤害哈桑。
在哈桑走了之后,阿米尔和父亲一起逃亡到了美国。在美国,阿米尔娶了索拉雅为妻,可阿米尔父亲也患上了癌症,最终去世了。而阿米尔也一直无法忘记他对哈桑的背叛。
一次,拉辛汗将一切都告诉了阿米尔。这时阿米尔才知道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
弟。可已经晚了,哈桑已经死在了枪口之下。于是阿米尔踏回了家乡的土地,去寻找哈桑唯一的孩子——索拉博。同时他也是为了救赎自己。
阿米尔在最后变得不再懦弱,他成功地救赎了自己的心灵,他像曾经的哈桑一样,就是丢了性命也要保护索拉博。
这本书的作者卡勒德·胡赛尼以一个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国家作为背景,而这本书的书名《追风筝的人》的风筝就好像黑暗里的一点光芒,好像随时都在为我们指引着方向,让我们的内心燃起希望。
希望产生的力量是强大的,它能让我们在迷失中找到自己,救赎自己,引导自己走出黑暗。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2
?沈石溪动物小说》讲的是大象与人类的友谊,7头大象居然能对人类的有感情,这是令我感动。
在一个傍晚,一个人认识了一头大象,一般野生大象非常凶猛,一攻击起人来可不得了。但他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发现野生大象并不可怕。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银灰鼻。在一个早晨,他去挖野木薯在回来的时候,和一头雌象及它带着小象遭遇了,他非常害怕,不过想来想去觉得小象就是前几天的那头银灰鼻。
那头大象就不同了,那头大白象体型如同小山一样硕大。这时,银灰鼻不断用鼻尖嗅闻他的身体。大象则帮他把箩筐扶起来,看似十分亲热。那头中年母象还帮他捡木薯,于是依它的形象来看,他就叫它白玉娘。银灰鼻托着他往前走,遇见了一只成年雄象,它围着我头边转了一圈,发出了惊天的吼叫,他就叫它霹雳雄。突然,身后闪出了刺眼的光芒,原来是一头雌象,大象因采用一夫多妻制,所以会有这么多雌象来,他就叫它二姨太,二姨太亲吻了一下他,他感觉十分亲热。随后又见到了一头老年雄象,它皮肤土黄,一看就是经过风雨沧桑的老象。随后又认识了两头少年象,一雌一雄,因为雄象非常爱吃,所以叫它饿痨鬼。旁边的小象一见他就给他撒“泥浴”,他知道,泥浴是象籍最高享受,所以就叫它傻丫头。人类与象的友谊可以说是很有感情,只要克服恐惧,人与象可以一起相处。就像前面高高的围栏,只要克服恐惧,就能跨越。没有不辛苦就能得到的。
干什么事都是这样。就像泰国,大象可以在城市之间穿梭,很友好!友谊就要互相帮助、互相谦让。对象的感情就像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一样,都可以对话。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3
经典的作品是最具有永恒的魅力,他们就像一位博学的智者、谆谆教导的老师。而《傅雷家书》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这个寒假我认真阅读了《傅雷家书》,在书中,我国著名作家、家、美术评论家傅雷写给儿子傅聪的一封封饱含深情的家书,使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千,那洒在纸间点点滴滴的爱,深深的感动了我。
在书中,傅雷和儿子相隔万里,只能通过写信和儿子沟通交流。他呕心沥血地对儿子进行谆谆教诲,把儿子当成朋友,彼此吐露心声、交流感想,聊起日常琐屑,讲起哲学艺术,甚至探讨爱情问题;他把儿子当成书友,与儿子一起谈论过李白、苏轼、辛弃疾等文学大家;最重要的,他没有忘记自己父亲的责任,将生活经验一一传授,并且要求儿子要知道国家荣辱、艺术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在一封封信中,无处不表达了他对儿子深切的关心,挂念,并以儿子为骄傲的真情实感。
“你的弹琴成绩叫我们非常高兴,对自己父母不用怕自吹自捧的嫌疑,只要同时分析一下弱点,把别人没说出而自己感觉别的短处也一起告诉我们。”对儿子取得的成绩,傅雷是自豪的高兴的。他在祝贺的同时,也要求儿子反思分析,与自己交流收获,因为这样才能鼓励儿子不自满,去提升自我完善自我。
我在读书时,十分羡慕傅聪,因为他有傅雷这样一位父亲,总爱以朋友之间交流劝告的口吻与他通信,而不是命令的话语。仔细回想一下,我的父母平时不也是这样用平和的心态与尊重的态度和我交流的吗?他们这样做,不仅能让我感到轻松愉悦,还能让我愿意敞开心扉,把心里的话说出来。而父母的意见,我会更欣然的接受,这对我的成长十分有益。通过交流让我更加深刻的感受到父母对我的爱与关怀,让我倍感幸福。
父母的爱是人世间最伟大的爱。傅雷教他的儿子做人,做学问,爱国,言传身教,影响着儿子的一生。而我们的父母也用他们的爱他们的言行举止感染着我们,指引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父母的话,我们要用心去听去体会,因为他们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4
解放初期,我军一班土匪深入深山密林,在东北雪原上与狡猾凶残的敌人浴血奋战,终于干净彻底地消灭了长期统治一方、严重干扰当地稳定的匪军。
小说《林海雪原》生动地刻画了邵剑波、杨子荣、孙大德等一批革命军人的英雄形象。这些革命战士对自己的人生目标有着执着的追求。他们不怕很多危险和障碍,即使到了“山河无门”的地步,也愿意拼个你死我活。他们认为,“面对自己人生的崇高理想,战斗不是没有遗憾的。”这场“一战”所体现的革命气节和献身精神,后人一定要铭记,永远不能忘记。作为新一代大学生,在缅怀革命先辈的同时,要思考如何向雪山浴血奋战的先烈们学习。
邵剑波、杨子荣、孙大德都是真正的革命战士,他们具有高尚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无畏的英雄主义精神、睿智的战斗策略和深厚的革命友谊。你永远看不到他们脸上的懦弱。他们不怕困难,把茫茫雪原变成自己最爱的战场;他们对革命事业充满热情,给敌人精心的军事斗争策略,把自己的热血和热血献给自己的战友。
他们是无产阶级革命事业中最忠诚的战士,是共产主义理想的执着追求者。他们始终坚守自己的信念,支持自己在风暴中一次次站起来,直到最后的胜利。虽然有时乌云会遮挡阳光,但阵雨过后,清流依旧,树叶更绿,天空更蓝,阳光在露水上闪烁。
我们青少年应该有远大的理想。一个没有理想的人就像一只迷失的羔羊,对自己的未来不知所措。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是人生的另一面。让我们坚定信念,对自己和社会充满希望,为更美好的未来充实每一个年轮,收获智慧的果实!
?林海雪原》讲述的不仅仅是解放战争初期与土匪的斗争,更是一种人性的智慧、勇气和美好,融合在人类的形象中,化作蓝天,凝聚成一段历史。我们要读好书,学习革命先烈的爱国奉献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忘历史,珍惜现在,走向未来!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5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形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
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这个生命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这一首先可以通过其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
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6
今天我看了一部很感人的动漫电影——《藏獒多吉》。它讲述了藏獒多吉和少年田劲冒险的故事。
多吉以前的名字叫云金,它长着一身金黄的毛,跑起来就像飞一样。多吉原来的主人是一位猎人,可是他却被恶魔杀死了。一个偶然的机会,它遇到了田劲。它救了田劲,田劲也救了它一条命。它就把田劲当成了它的新主人。
强盗首领萨姆多把多吉误认为是杀死他弟弟的凶手。田劲的爸爸说凶手不是多吉,因为他在萨姆多弟弟身上发现了一些黑色的毛,而多吉的毛却是金黄的,所以多吉不是凶手。多吉和那日领头带着田劲和诺普去寻找真正的凶手。他们来到了雪山,遇到了暴风雪。幸运的是,他们被一支同样寻找恶魔的'小队队长救了。清晨,队长他们上路了,他们要继续寻找黑色的恶魔。队长临走时,告诉他们:“这只黑色的恶魔叫罗刹,它袭击了我们的村子,一瞬间,留在村子里的男女老少全都死了。”
最让我感动的是故事的最后一段:最终,多吉把罗刹杀死了,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也为所有死去的人报了仇。突然,雪崩来了。躺在地上的多吉忽然一跃,使出了最后一口气,驮着它的小主人飞过了山崖,田劲被抛到了对岸,得救了。而多吉却躺在山岩上,永远闭上了眼睛。田劲抱着多吉痛哭起来。
藏獒多吉是多么勇敢和忠诚啊!它敢于向任何困难挑战,有着顽强的意志,值得我们学习。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7
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好书——《海底两万里》。
1886年,海里出现了一个神出鬼没的水怪,和鲸鱼一样大,人们猜测这是一条独角鲸。于是美国“林肯”号便开始了大规模的搜寻,并请阿隆纳斯教授随行,与教授一起的还有他的仆人康塞尔。在舰上,他们结识了技术高超的捕鱼手尼德兰。
在搜捕过程中,阿隆纳斯、尼德兰和康塞尔三人不幸落水,阴差阳错的被“独角鲸”救起。这时,三人才知道,“独角鲸”的真实身份是一艘构造精密的舰艇,名叫“诺第留斯”。船长尼摩邀请他们做一次海底旅行。旅行惊险万分:海底森林、珊瑚王国、去南极点、杀章鱼群……他们冲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被巨大的北冰洋大风暴卷入了旋涡,生死未卜,而阿隆纳斯、康塞尔和尼德兰乘坐着小艇幸免于难。
这本书的人物刻画非常成功:阿隆纳斯教授是一个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科学家,当尼德兰劝他逃走时,他不想放过这个千载难逢近距离观察海洋的机会;康塞尔,一个对主人绝对重视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如指掌;尼德兰是位脾气暴躁的人,但也很善良,曾救过尼摩船长;尼摩船长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性格古怪而又知识渊博。
这段海底旅行是不可思议的,既有着不可思议的见解,又有着不可思议的人物。不仅是在科学知识方面,品质修养方面,我们都能从书中学到很多东西,而且写作手法也值得学习。
读了这本书,你不仅会被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带到海底深处去遨游,更能体会文字带给我们的美妙享受……
小说《家》的读后感7篇相关文章: